近日,銀保監會下發《關于開展不良貸款轉讓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正式批復同意銀行業信貸資產登記流轉中心以試點方式進一步拓寬不良貸款處置渠道和處置方式。
銀保監會數據顯示,今年三季度末,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2.84萬億元,較上季末增加987億元;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1.96%,較上季末增加0.02個百分點。銀行個貸不良處置方式一直相對較單一,監管呼吁加快處置速度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數據來源:銀保監會
《通知》中首批試點銀行依然為6家國有控股大型銀行和12家全國股份制銀行(以下簡稱銀行),參與試點的不良貸款收購機構包括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和符合條件的地方資產管理公司(以下簡稱資產管理公司)及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參與試點的地方資產管理公司應經營管理狀況較好、主營業務突出、監管評價良好,并由省級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出具同意文件。
與半年前的征求意見稿不同的是,本次試點不良貸款范圍為單戶對公不良貸款、批量個人不良貸款,其中個人貸款試點范圍以已經納入不良分類的個人消費信用貸款、信用卡透支、個人經營類信用貸款為主,剔除之前提到的住房按揭貸款及汽車消費貸款等。
在加快推進個貸不良處置速度的同時,監管對資產管理公司也提出了諸多要求。《通知》要求資產管理公司應建立個人貸款的相應催收制度、投訴處理制度,配備相應機構和人才隊伍。資產管理公司對批量收購的個人貸款,只能采取自行清收、重組等手段自行處置,不得再次對外轉讓,禁止暴力催收不良貸款,嚴禁委托有暴力催收、涉黑犯罪等違法行為記錄的機構開展清收工作。
近年來,暴力催收、涉黑犯罪、個人信息泄漏等事件屢見不鮮,曾多次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和熱議。2020年首部《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發布,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稿,其中強調個人信息的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等處理必須具有明確、合理的目的,以及采用合法正當的方式展開,草案處處彰顯個人信息保護力度的決心。同時銀保監會近期發布《征信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對信用信息范圍、采集、整理、保存、加工、提供、使用、安全、跨境流動和業務監督管理也給予規定,清晰界定了信用信息,并強調要加強個人和企業信息主體權益保護,保障信息安全。本次下發的《通知》中也要求做好征信記錄銜接、征信數據報送、異議處理等規定,同時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個人信息,防止發生個人信息泄漏非法使用等情形。眾多政策利好個人信息安全,加速推進個人信息保護法制健全,同時也為眾多依法合規的機構提供更廣闊的平臺。
資產管理公司若有意試水,應該盡快制定相應的措施及管理辦法,同時挑選綜合實力水平較高的處置機構,在看中其企業品牌以及較強的回收能力外,更應注重依法、合規的清收手段,避免涉及不必要的風險。
多數資產管理公司對于批量個貸處置尚缺乏一定的實操經驗,如何評估批量個貸不良、如何建設數據模型,如何與處置機構進行合作,是資產管理公司需要探索和思考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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